去年夏季长江发生百年不遇的洪灾。8月20日,一个电话打到了民政部的捐款电话,称他要向灾区捐献1000万元人民币。据民政部捐款热线组的执机员钱小英讲:“电话是从河南郑州打来的,对方自称是河南大成公司的经理窦小兵,那人在话筒那边急切地说:‘我要为灾区人民捐款1000万人民币,明天我们就坐车到北京给你们送钱去。’”
钱小英立即对电话做了记录,并向综合组组长、民政部救济司救灾处邹铭处长作了汇报。邹当即指示,“马上按所留电话再核实一下。”钱小英拨通了“大成公司窦小兵”所留的电话。对方的答复却是:“这里是医院”。
从此之后,民政部也就没收到大成公司那1000万元。但半个月之后,蹊跷的事出现了。1998年9月8日,一个电话打到民政部救灾处资金组。打电话者自称郑州某杂志社,语气甚是气愤,现有河南大成公司老板窦小兵到我们这里反映,“窦大款”曾亲自到民政部捐了1000万元人民币现金,不知为什么,民政部迄今没有在报纸上公布他的善举?来电话的还责难道,腐败搞到捐赠上了,你们必须好好查一查,你们不查我们就向新闻界反映!
民政部的同志一听此事,忙问:捐赠无论多少,一律开具收据,大额捐款更会颁发证书,请问窦小兵是否保留了收据和证书?对方回答,窦小兵说收据和证书在北京回郑州时弄丢了。
这个恶意骚扰电话使河南大成公司窦小兵在民政部同志心中留下了较深印象。恰逢南方某周报一记者在民政部采访,这一消息不胫而走。这位记者在他写的长篇通讯《28.78亿元捐款从何而来》一文中,叙述了该过程并引用了民政部救灾处王治坤处长的“类似窦小兵这样的无赖电话,迄今只有一个”的话。
文章发表后,在郑州掀起一阵波澜。令民政部官员和那家报纸始料不及的是,郑州的确有一个大成公司,确实有一位总经理名叫窦小兵。1998年9月14日,这家报纸总编室收到了河南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传真。传真中要求该报在显著位置公开赔礼道歉,并向民政部澄清事实真相。
假捐电话到底是何人所打?作为大成公司代理律师的郑州法博律师事务所的张伟律师谈了自己的看法:极有可能是大成公司的对立面所为,其目的不言而明,将大成公司逼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要么违心拿出1000万元破财,要么承受名誉损失。
1998年9月18日,该报在报纸上一个不显眼的位置刊登了一篇来函照登,内容是“你报9月11日发表的《28.78亿元捐款,从哪里来》涉及到我公司,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及总经理窦小兵从未给民政部门打过认捐电话,纯属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冒用我公司名义恶意造谣,特此来函,以澄清事实真相。河南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这显然没有满足河南大成公司的要求。当记者采访大成公司委托代理人窦元章时,他代表大成公司表示,这不是道歉,也不是来函照登,而是摘登,更没有按照我们的要求在显著位置上更正。
1998年10月7日,河南大成公司将这家报社及文章作者推上了被告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赔偿窦小兵经济损失2000元,责令被告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1998年11月16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这家报社没能到庭,理由是撰写此文的记者出国了,须等到11月底。
1999年1月15日,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南方某报社与河南大成公司达成了民事调解。调解书称:被告同意赔礼道歉,经审理查明,南方某报于1998年9月11日刊登的《28.78亿元捐款,从哪里来》,在“善款善物,究竟能否准确到位”一节中,涉及到河南大成公司及窦小兵个人部分严重失实,客观上给大成公司及窦小兵个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被告在该报第一版显著位置为两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内容以双方商定为准)。
案子似乎结了,但令人思考的东西很多。人们呼唤捐赠法规出台。
服务导报乔国栋